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12年12月,全处在编工作人员15人。资产管理处下设综合科、公共资产经营管理科等两个科室。
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是:
一、依照国家、学校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规定,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立项论证、审核,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建设规划。
三、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,负责全校物资设备配置、采购计划审核及资产验收、管理、处置、调拨及报废处理等工作。
四、负责全校资产的清产核资、评估组织工作,及全校国有固定资产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。
五、负责全校房产地产产权登记管理、货币化住房补贴发放,及职工周转房(公租房)分配、调整与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全校公共资产经营管理工作。
七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为进一步做好学校资产管理工作,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,满足学校发展需要,资产管理处将以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、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宗旨,坚持以人为本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不断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,积极完善学校物资设备管理、房产地产管理、经营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,拟定学校物资设备配置标准与指导使用年限,探索建立学校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,不断推进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与网络化建设,不断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,不断提高学校资产经营管理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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